互联网公司们已经发现,愿意付费的人群,依旧是那些具备高价值的人,当下要创造价值,推动内容消费,需要依旧是这些有价值内容和有价值的人。现在有这么一批可爱的创业者,兢兢业业,不眠不休地追求某项伟大的事业,而我现在却要在这项事业上面挂一个价签,而且尽可能让这个价签上的数字越小越好,而且还不能让谈判桌对面的人感到反感,因为毕竟我们在接下来五年甚至十年的时间里还要共事…… 所有这一切内容的出发点,在我看来,只是为了能够争取到更高的利润。过去,电视剧、电影、文学作品等分别是独立的形态,而现在越来越常见的是几种形态“打包问市”,在内容创作初期就要开始筹划是否要改编成其他形态。